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扑火行动要迅速,初发火,火势弱,蔓延慢,容易通过投放较少的扑火力量,使用简单的扑火工具将其扑灭,一旦拖延时间,扑火工作的困难就会越来越大。
打早”是打小”、打了”的前提,打小”是指要积极扑打火势弱、面积小的火,把林火扑灭在初起的小火阶段。
打了”是指灭火的彻底性,林火扑救时必须彻底清除火场的一切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实现打了”是林火扑救的目标。
救火要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到地段直接扑打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