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杭互法
任某是杭州一名网约车司机。
去年12月,他的车被追尾,造成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后方小车车主全责。
事故发生后,任某在某4S店修理涉案车辆,某4S店出具维修证明,证明车辆维修期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4日,共计71天。任某据此起诉到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费35500元。
一起简单的追尾需要那么如此漫长的维修和停运,法官感觉蹊跷,深入下去,牵出一桩新型的碰瓷案。
(图文无关,图源视觉中国)
维修期长达71天,而且还在接单?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任某的车辆修理时间有些蹊跷,于是向某网约车平台和交警部门调取证据,并多次赴某4S店调查取证。
从某网约车平台调取的证据显示,涉案车辆于2020年2月14日、20日、21日、23日均有接单营运记录;除此以外,交警部门调查证实,涉案车辆早在2019年12月26日、28日就在杭州市区内有行车轨迹。
正在“维修”的车不但上路行驶还正常接单?还据此要求对方赔偿巨额停运损失?
损失赔了2100元,罚款5000元
71天的维修证明系任某与某4S店员工合谋开具的虚假证明。任某认可了自行将车辆从4S店开走从事营运的事实,4S店员工也承认知晓上述事实。
法院据此对车辆维修时间进行扣减,酌情确定涉案车辆合理维修时间为7天,酌情确定车辆停运损失按300元/天计算。
综上,法院判决小轿车车主赔偿任某损失2100元。
同时,鉴于任某与某4S店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法院作出司法罚款决定书,决定对任某罚款5000元,对某4S店罚款50000元。
近年来,网约车的普及和发展给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满足了群众出行的个性化需求。但同时也孳生了一批“碰瓷”的网约车司机。2019年起,杭州交警启动“灭蛾行动”,侦破了一批以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为主实施“碰瓷”的诈骗案。
本案的审理,进一步加强了网约车监管,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网约车“失信”行为。
下一步,法院将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对网约车、汽车维修行业进行整顿,促进网约车正常、合法、合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诉讼,提升司法公信力。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