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找到了新工作,劳动合同签约2年6个月,工资8000,试用期5000元,问我是否合法。
当然不合法了:1.试用期6个月,合同只签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2.基本工资8000元,试用期工资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朋友的《劳动合同》存在不合法的规定,建议: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2. 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最后朋友说,怕得罪公司且目前工作难找,选择惹惹好了。我也只能表示理解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