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40多年了,如今把丢了,去原来的领证单位还查不到底子。我们不知道该咋办呢?”19日,陈先生致电《大同晚报》热线咨询。
据陈先生讲,他是灵丘县人。上世纪七十年代与妻子结婚,在当地办理了结婚证。后来,由于工作原因,他们迁至平城区居住,并将户籍也迁入平城区。这几十年来,他们数次搬家,竟然将结婚证弄丢了。去原来办证的地方查底子,工作人员告知,过去是手写的结婚证,加上没有保存底子,根本无法查到他们结婚证登记的情况。对此,陈先生不知道是应该补办,还是重新办理结婚证?
就此,记者咨询了平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像陈先生这种情况,该补办结婚证。最简单的办法是,到结婚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只需要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其夫妇何年何月何日结婚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准备3张2寸红底合影、户口簿和身份证即可补办。如果陈先生不愿意到当时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也可到平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但所需手续材料相对比较繁琐。需到结婚时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其夫妇何年何月何日结婚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然后还需到原户籍所在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准备3张2寸红底合影、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平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