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退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鉴于:
1.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订立合伙协议,设立【 】(下称“合伙企业”);
2. 现因 甲方提出退伙 ,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上述各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退伙日
各方确认,以【 】年【 】月【 】日为甲方正式退伙之日(退伙日)。
二、退伙安排
1. 各方确认,退伙安排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各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对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相应财产份额。结算应以退伙日为基准;退伙日以后的收入支出与退伙人无关。
(2)经各方核算同意,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退还退伙人人民币(大写)【 】(¥【 】元)。该款项支付后,退伙人不再要求其它各方以及合伙企业支付其它款项或费用,视为合伙企业财产及利润均已结算完毕退伙完成,退伙人不再享有合伙企业的其它任何权利。
(3)【 】
2.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其它权利义务
1. 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2. 甲方退伙后,合伙企业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如甲方承担责任的,可向乙丙方追偿。
3. 甲方退伙后,合伙企业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如甲方承担责任的,可向乙丙方追偿。
甲方退伙后合伙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同样按上款处理。
4. 甲方退伙后的合伙企业经营,由其它合伙人另行协商处理或依法处理。
四、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附则
1. 本协议自甲、乙、丙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