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怎么办理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旅游签注办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二、办理资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外);
3、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5、采集指纹信息;
6、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还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7、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衡阳市驻扎部队的现役军人提交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XXX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8、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符合代办情形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核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9、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注:非衡阳户籍办理个人旅游签注需提供居住证。
三、申请流程
1、网上预约(自愿选择);
2、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可跨区县就近受理);
3、分区县市局人境大队(人境支队出入境审批科)审核;
4、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审批;
5、省公安厅制证(市公安局制作签注);
6、受理单位窗口发证或选择邮政快递发证。
注:各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机开放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申请,办理澳门旅游签注可以前往自助机办理。
四、办理地点
衡阳各区县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汇总
五、办理时限
(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为7个工作日。
(三)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四)符合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五)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加急办证服务。申请人需按照急办事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六、签注有限期
团队:
1、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2、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个人: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七、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证;往来港澳地区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次,一年以下(含)多次有效有效签注80元/项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120元/项次;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项次;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