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 重婚罪生了孩子判几年

   日期:2023-03-23     作者:info     移动:http://mip.ourb2b.com/news/281845.html
核心提示:  在怀孕之后,便可以在相关处领取对应的生育金,生育金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近日有一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这是怎么回事呢?丈夫重婚要怎 ...

  在怀孕之后,便可以在相关处领取对应的生育金,生育金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近日有一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这是怎么回事呢?丈夫重婚要怎么做?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

  近日,上海松江,王女士生产后前往社会保障中心领取生育金,不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她的“丈夫”魏某和其他女子在婚姻状态,她无法领取生育金。

  魏某此前与王女士离婚过一次,次年和尹女士在松江领证结婚,并生有一女。

  2020年,魏某联系王女士重新生活在一起,并办理复婚手续。

  由于魏某的工作常年需要在外出差,一年回家时间较少,因此几年间,两位女士都没有察觉到丈夫的异常。

  魏某称,自己也知道重婚犯法,提出离婚后被王女士拒绝,后又编造理由与尹女士离婚。目前,尹女士已报警,魏某已因重婚被公诉。

  重婚罪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罪还生了孩子的判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有配偶,但是却和他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也是属于重婚的,这种行为必须要按照刑事法律规范来进行一定的惩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犯重婚罪的那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重婚罪的认定为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 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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