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李国麟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一○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7月20日至2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讨论了关于《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草案)》等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讨论决定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草案)》等列入2022年度立法计划,决定将相关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讨论;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陈靖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