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责任 监护人责任保险

   日期:2023-04-29     作者:info     移动:http://mip.ourb2b.com/news/460981.html

监护人的职责

作为监护人,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再者,不仅要保护未成年人生理上的健康,更重要的还要注重对未成年人心理上的保护。另外,监护人还要管理好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还要帮助被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被监护人毁坏了别人家的窗户,那么监护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作为监护人,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被监护人之所以为被监护人,就是因为自己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自己各个方面的权益,很容易遭受到其他人的伤害或者侵犯,那么就需要监护人的保护。父母就是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日常的生活中、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在各个方面保护未成年人,最基本是要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各种权利的同时,还需要主动地排除可能带来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危险。再者,不仅要保护未成年人生理上的健康,更重要的还要注重对未成年人心理上的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进行知识、道德、健康、劳动等各个方面的培养。另外,监护人还要管理好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合理地利用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可以作出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处分行为,但是不能滥用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仅要合理利用被监护人的财产,还要教育被监护人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念,告诫被监护人不能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去偷、抢、骗他人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要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的权益。

第二,要管理好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三,要教育和照料被监护人。

第四,当被监护人给别人造成了损失的时候,监护人是负有赔偿的责任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熊孩子闯祸,说明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职责,因此造成损失的话,也应该要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被监护人分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有一种是十八周岁以上,但是因为智力各方面的缺陷,导致不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的那么清醒的表达自己意识,识别能力有所欠缺的这种成年人。

那么针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针对未成年人,要保护好他,还必须教育他,这种保护就不能溺爱他;一方面要教会他怎么样做一个合格的人、一个合格的好人,怎么样做一个听话的学生,保护他人身和财产权益不受别人的侵犯,让他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另一方面,你要管束他,让他不要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一旦被监护人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给别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就由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被监护人如果自己有独立财产的,也可以从他的财产里面赔偿。

对于被监护人是成年人这种情况,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监护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监护人 法律责任有哪些?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二)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 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其进行 诉讼 (四)《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五)《未成年人保**》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 抚养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争议有下列几种情况,有的是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或同一顺序的人相互争着要当监护人的,较多的是前一顺序的人不愿意担任,推给后一顺序的人,后一顺序的人也不愿意担任,或同一顺序人之间相互推诿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裁决。” 可知,我国立法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作出指定。 我国对于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范围较为全面。主要涵盖了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等多个方面。在监护人的判决上法律上也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违反监护人责任的行为,有关组织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条例以及标准范围。

监护人的职责是怎样的

监护人的责任和职责是法定的,一般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1、《民法典》监护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 、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赡养 、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谁可以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怎么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 遗嘱 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4、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5、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1)监护人的职责是 ** 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6、什么情况下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申请。 7、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还要履行抚养义务吗?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 抚养费 、 赡养费 、 扶养 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8、什么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亡; (4)****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监护人 的责任和义务,是可以被****撤销的,比如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者*亡,同时监护人的职责就是保护被监护人行使其合法权益。

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有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2、受害人须有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事实。3、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受有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监护人有过错。只要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有免责事由,即推定其有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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