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第一批合伙人招募公告

   日期:2024-07-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移动:http://mip.ourb2b.com/news/667158.html
核心提示:灵台县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第一批合伙人招募公告为加快灵台县电子商务发展,确保“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助农的职能,现面向灵台县农村地区有志于电商创业的实体店经营者、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等群体,公开招募第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合伙人。(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经营场所要求:

灵台县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第一批合伙人招募公告

为加快灵台县电子商务发展,确保“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助农的职能,现面向灵台县农村地区有志于电商创业的实体店经营者、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等群体,公开招募第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合伙人。

一、招募内容

(1)合伙人要求:

1.合伙人必须是所在行政村常住村民;

2.中专或初中以上学历(含中专和初中);

3.年龄18-45周岁电子商务服务点 是什么灵台县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第一批合伙人招募公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

5.诚恳勤奋、口碑好,愿意为村民服务;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能力;

7.具有良好的创业能力;

8.专职从事电商的工作人员以及苏宁、京东、农村地区有志于农村电商创业的实体店经营者、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等合伙人优选考虑。(有网络销售业绩的电子商务服务点 是什么114信息网MIP移动站,条件可适当放宽;条件相近的候选对象,贫困户、残障人士优先)

(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经营场所要求:

1.位于行政村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

2.能够提供30平米左右的办公场所;

(3)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集聚的功能

1.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成后具备网上代购代销、代收代发、缴费充值、信息发布、电子结算、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就业咨询、创业辅导等商务服务和生活服务功能,合伙人按照合作协议进行运营。服务点需定期向灵台县天天旺商贸有限公司报送经营数据,再由公司统一上报灵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的配备、合作。

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配备电脑、电视、办公桌椅、门头、店招等基础设施(乙方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当合同终止或服务点不再具备继续经营资格时,管理方收回设备。

三、流 程:

1.报 名:

报名途径:发送个人报名信息到天天旺商贸公司QQ邮箱或直接到灵台县天天旺商贸公司办公室报名。

报名(面试)地点:灵台县中台镇下河村碑子沟污水处理厂隔壁

电话: -362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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