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代购微商的好时光要终结了? |YiMagazine

   日期:2024-10-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移动:http://mip.ourb2b.com/news/667880.html
核心提示:《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代购微商的好时光要终结了? |YiMagazine王晓明主要从事化妆品的代购生意,让她舍得放弃一年带来十几万净利润生意的触发点,是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电商法》对微商和代购的具体影响是?王晓明还向《第一财经》杂志表示,其实微商最害怕的不是交税,而是过去为了推广营销所使用的“虚假宣传”方式不奏效了。

《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代购微商的好时光要终结了? |YiMagazine

2018年12月底,王晓明经营了5年的淘宝店铺正式停业了,尽管家里还囤着好些货没有卖出去。

王晓明主要从事化妆品的代购生意,让她舍得放弃一年带来十几万净利润生意的触发点,是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自该法案从去年8月31日通过,代购和微商圈的震动其实就没停过。

王晓明一听说《电商法》要出台便启动了库存清仓活动。“今后在网上做生意都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根据销售明细单交税,但代购就是依靠国内外的差价获利的,产品上也没法贴中文标签。虽然不知道法案具体会如何执行,不如先不干了。”王晓明说。

她的恐慌只是行业缩影。去年8月以来,社交媒体上出现了许多唱衰代购和微商的文章,有些代购索性选择直接关闭店铺,部分微商为了“躲避风头”暂时关闭朋友圈,另一些则想出以绘画或者英语表达的办法在朋友圈做推广,以躲避微信后台对内容的技术检测。

从2015年开始,得益于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的发达,一批几乎不需要太多成本便能在网上做生意的代购和微商开启了赚钱模式。这些代购可能是长期生活在海外的留学生或者外派员工,也可能是像王晓明一样虽然身处国内、但通过海淘进货再分销的淘宝店主,淘宝店、微店和跨境电商平台等是他们从事交易的主要渠道。目前代购已经被外界渲染为是具有“万亿”规模的生意。

微商则没有固定的店铺,他们只是依托类似于微信朋友圈的社交媒体卖货,通常直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来完成交易。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发布的《2017年中国社交电商和微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微商行业市场规模已达6835.8亿元,从业人数为2018.8万人。

代购和微商已经是规模相当大的生意。

但由于监管缺失,生意兴隆的背后其实有许多不合规的现象,例如假货横生、平台大数据杀熟或者个人隐私泄漏等。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的麻策律师认为,《电商法》在这个时间点颁布和实施,也是受到去年诸多热点的影响。

在他的印象中,从2014年开始,《电商法》就已经进入筹备期,其后共经历了3次公开征求意见和四次审议。“这是极其罕见的现象,通常其他法律一般只需要通过1至2次审议”。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于,“《电商法》之前推进的速度很慢,基本都是每年公布一次审议结果,但今年6月份公布三审稿后,突然就开始提速,且8月底正式通过的法律条文与三审稿还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是结合那几个月的热点又做了完善。”他说。

现在,《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意味着只要是通过电子商务展开经营活动《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代购微商的好时光要终结了? |YiMagazine,都被纳入了监管范围。

《电商法》对微商和代购的具体影响是?

强制工商登记

首先,《电商法》对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义务做了明确规定。虽然这并非首次——2014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60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第七条就提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当时是一个原则规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卖家都进行市场登记”,麻策解读说,现在注册登记具备强制性和法律效应。

部分电商平台已经出台相应政策配合此条法律的落地。

赵雅漾是韩国留学生,也和王晓明一样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店铺卖韩国饰品,但不一样的是,她打算“继续做下去试试”。《电商法》通过后,她的卖家后台不时会收到淘宝弹出的小窗通知,“主要是说根据新法规,淘宝未来会出台一些调整,让我们慢慢等待,一开始没让我们强制办理营业执照。”直到12月15日,淘宝宣布淘宝店工商电子营业执照网上业务已经进入运营状态,赵雅漾也顺利申请到了执照。

目前很多淘宝店主都已经申请了执照并且在社交媒体上晒出,但尚未在淘宝店的显著位置公示。12月30日,拼多多小二也在商家群里解答了一些商家关于《电商法》的疑问,称能够为商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协助他们登记。

另外可以肯定的是,一些想要继续免费利用社交媒体流量红利的微商可能会越来越难做生意。王晓明很早就察觉到微信平台在对微商采取“限流”的举动,“有时候刷朋友圈刷不出微商的消息电子商务营销后台,只有点击进入对方的朋友圈才能看见。”且微商们并不具备可以展示营业执照的店铺,已经违反了《电商法》的相关规定。

纳税

除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外,《电商法》第十一条规定堪称对代购和微商形成“震荡”性质的打击,主要内容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私人代购一直属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2014年,海关总署“56号文”生效,指出“未经备案的私人海外代购将被定位为非法”。王晓明自己也知道“其实代购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只是在于是否会被海关查到”,尤其《电商法》对纳税做强制规定后,不仅经营利润会变薄,纳税时需要上交的明细单“又暴露了自己过海关时逃税的行为了发发库Sitemaps,前后都会触碰到法律规定”,她说。

赵雅漾显得稍稍淡定些。她认为自己的优势在于所销售的商品订单都是价格在100元左右的小件,且《电商法》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纳税办法,“身边的人都在等,大店也不恐慌,我是小店更不用恐慌,就算要交税,那大家都要交,只是再拼价格战可能没有优势了。”

王晓明还向《第一财经》杂志表示,其实微商最害怕的不是交税,而是过去为了推广营销所使用的“虚假宣传”方式不奏效了。据她了解,身边很多从事微商的朋友抱怨点在于“无法再对订单做PS处理,虚报销量了”。“这是微商营销的一种常规手段,但未来交税都要通过明细核对,而这些流传出来的截图都会成为证据,一旦对不上,也是触犯了法律的事。”王晓明说。

中文标签

除了以上两条明文规定外电子商务营销后台,王晓明还存在一个隐忧。近期网络上流传着的一个说法是,“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商品不得销售”。但麻策认为不用对这个问题太过恐慌。

麻策解释道,其实在《电商法》通过后,在2018年11月底,六部委又发布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又对跨境电商的相关规定作出补充,例如“跨境电商企业履行对消费者的提醒告知义务,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下单购买”、“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等,“这些补充细则就很好地与《电商法》中的相关规定衔接起来了”,麻策说。

但他补充了一点,“补充细则目前仅是对跨境电商起到作用,淘宝卖家或者微商能够借鉴,但是否适用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能够确认的是,如果通过跨境电商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商品,在提前告知买家风险并具备电子中文标签的情况下,是能够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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